民航局已發2.5萬張無人機證照 法人一律都得考照執飛
〔記者吳哲宇/基隆報導〕世界各國加快無人機能量建置,甚至發展偏鄉運輸、地理監測、農藥噴灑等低空經濟用途,截至今年6月,民航局共已發出25677張證照,可見相關工作機會持續增加。

截至今年6月,民航局共已發出25677張證照,台續公司專門訓練協助無人機證照考取,圖為教練操作無人機穿越建築物。(記者劉宇捷攝)

截至今年6月,民航局共已發出25677張證照。(圖取自民航局網站)
目前無人機法規上,分為「自然人」及「法人」兩種類別,並依重量分級為普通操作證、專業基本級操作證、專業高級操作證。自然人部分,2公斤以下無人機免操作證、15公斤以下則須通過學科測驗取得「普通操作證」;15至25公斤、25至150公斤及150公斤以上皆須專業基本級操作證,就必須到考場接受現場操作測試。

圖為無人機證照分級情形。(記者吳哲宇製圖)
法人部分,因執行業務需要,不論起飛重量多少,一律需要專業基本級以上操作證才可飛行。同時,法人操作無人機,又依任務需求需考取不同類別的證照。其中,夜間飛行為G1證照、投擲或噴灑物件需G2證照,在人群上空作業則須G3證照。
另外,所有無人機,除非是法人取得空域申請,否則飛行高度皆不得超過400呎(約120公尺)。
目前國軍基於軍事需求,需於夜間飛行,因此需要考取到G1證照。

圖為無人機證照分級情形。(記者吳哲宇製圖)
而自然人在取得操作證後,也需要依據民航局公布的禁限航區外飛行,並遵守「5要、5不要」操作限制原則。

民眾操作無人機須遵守「5要、5不要」原則。(圖取自民航局網站)
至於目前軍事領域常用的FPV(第一人稱視角)自殺無人機,以及可運作的航空模型,由於未裝備GPS導航系統,或重量低於2公斤,因此不屬於民航局「無人機」範疇,自然也無需考照,也是一個法規漏洞,敵方滲透時若想利用攻擊,可說是防不勝防。
除此之外,法規雖規定飛行高度不得超過120公尺,但該規定是以無人機「起飛地點」往上計算,因此無人機在高樓起飛,只要離起飛地不超過120公尺,也算合法。
此外,FPV穿越機為了追求高速與靈活,配備了更強勁的馬達,能進行極高速飛行,但也因此耗電量大。在相同電量下,FPV穿越機單次飛行可能僅維持數分鐘,而多軸無人機則常可持續飛行數十分鐘之久。

民眾操作無人機前,須事先查閱可飛行區域。(圖取自民航局網站)